Wednesday, January 24, 2007

佳期果真如梦

前一阵提过一次我最近很中匪我思存的毒,果然还是不一般的中毒:马上就是项目deadline了,还在忙里偷闲的看匪大的《佳期如梦》,看完了还不算,还好死不活的继续不干活,感慨来感慨去的。看来只有赶紧把这感慨发完好赶紧干活了,ft。

如匪大所说,《佳期如梦》是狗血大结局,不过能把这类小白文写出感觉来才算是本事了。其实我看了前二十章都没感觉,就看到这一段,忽然感动极了,觉得写得真是贴近生活,非经历过的人读不出来其中的好的。估计其他段落里也有这样好的,只是我没经历过,还感受不到而已。引用如下:
吃完饭后她去刷碗,虽然有洗碗机,可她站在水槽前,一只只清洗干净,她洗的很用心,一点点洗着,把每只碗、每只碟子,都洗得洁白无瑕。孟和平拿了一块干抹布,站在水槽旁边,将她洗好的的碗一只只擦干。门外的阳光投进来,照见他的身影,瘦长瘦长的影子映在地下。
引用完毕。

没在只有最后一天在一起然后也许十年八年这一辈子再也见不着了这种经历的人也许不理解,总之这样的碗我洗了一次,然后就全明白了。那时候是恨不得这碗就洗不完了的,恨不得就这么一直洗到地老天荒的。那时候人既不想哭,也不想说话,脑子也不转了,绝对是下雨了不知道打伞针扎了不知道喊疼的状态。过后回头去看的时候,那段时间是记忆中的一段空白,似乎很短又似乎很长,短到似乎什么都没发生,长到这一辈子都在里面了。太可怕了,这样的事太言情了,打死我也不敢再来一回了,一个人能有几颗心,一辈子能经得起几次这样的心痛啊... 所以匪大写佳期一直不敢确认自己爱上了东子,写她再爱上东子是有一种令人敬佩的孤勇。这个“勇”字是绝对没错的,与和平这样爱且分离了一次之后是会心都死掉一部分的,敢于再去爱的而且爱的还是个随时可能失去的人的绝对是勇敢到一定程度了。

小时候觉得自己的人生太平淡,希望自己的人生像小说一样。现在希望自己的生活平淡就好,却偏偏活得像本小说,还是蛮跌宕起伏的那一种。Sigh,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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